《确认亲子鉴定亲生子女关系成立与否与否之诉之研究】,“咋然而,是否运用亲子鉴定调解制度即得妥适解决身份关系的纷争,则又是一项值得深入思考的问题。青山达教授谓:“所谓,非合理性,的观念,本身即为暖昧不明的念。”对于“非合理性加以客观上的解明,并探求其法则,有待未来周边诸科学的发展,是今后相当重要的课题。”主张应一方面解明身份关系的法则,以合目的性的处理为亲子鉴定导向;另一方面对应生活事实,以处理亲子鉴定人际关系亲子鉴定的周边科学知识为基础,检讨改进,重新检讨传统纷争的解决方式,可能会得到“不能仅依赖既存的调解制度处理”的结论,至于具体的程序建制',则“属于未来进一步亲子鉴定研究的课题”。颇值得我们思考。请参照青山达:《调停前置主义仁凸L、亡》,《现代家族法大系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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