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nglish | 日本語の言語 | 繁體中文 | 简体中文
上海亲子鉴定基因检测中心标志
DNA首页 | 亲子鉴定 | 实名DNA鉴定 | 产前DNA鉴定 | 细胞系鉴定 | 基因检测 | 招商合作 | 全国服务中心 | 订购鉴定
·关于我们 ·实验室产品 ·实验室技术服务 ·实验室设备 ·新闻资讯 ·公司招聘 ·联系我们
      个人亲子鉴定
      实名亲子鉴定
      产前亲子鉴定
      亲子鉴定价格
      DNA如何采样
      DNA加急服务
      DNA保密服务
      DNA鉴定须知
      鉴定步骤
      常见问题
      鉴定申请表
      联系我们
 在线问答
 实名鉴定流程 
1、电话预约
2、上门釆样或来我中心
3、鉴定人身份证件原件(或户口本、出生证,户照)及复印件
4、被鉴定人照片两张
5、采样、鉴定、出报告
 个人鉴定流程 
1、电话预约 (可匿名)
2、上门采样,来我中心或邮寄样品
3、交款或汇款
4、鉴定、出报告
预约热线:
021-50499973
18916099613
已成立法律上之上海亲子鉴定亲子关系,自得提起确认亲子关系存否之诉 您的位置:上海亲子鉴定受理中心 >>已成立法律上之上海亲子鉴定亲子关系,自得提起确认亲子关系存否之诉
已成立法律上之上海亲子鉴定亲子关系,自得提起确认亲子关系存否之诉

反于真实之准正此种情形通常系上海亲子鉴定子女之生母与他男结婚后,以准正为由向户籍机关申请上海亲子鉴定登记为生母之夫的婚生子女,而于嗣后发现并无血统联络,因《民法》对此反于真实之准正并未设有如《民法》第1063条第2项否认之规定,故须提起确认亲子关系不存在之诉推翻户籍上之不实登载,以为救济3.母子女关系之确定按《民法》第1065条第2项“非婚生子女与其生母之关系,视为婚生子女,无须上海亲子鉴定认领。”故于母子关系不确定时,由于已成立法律上之上海亲子鉴定亲子关系,自得提起确认亲子关系存否之诉。较有争议之问题在分隔多年之气母与弃婴身上,依学者通说见解,于分娩事实有争执时,亦肯认得提起母子关系之确认之诉⑤。综上,确认亲子关系存否之诉之适用乃属补充性质,且所确认之身份关系必须为“法律上之上海亲子鉴定亲子关系”,如于实体法或程序法中已有其他个别的诉讼规定上海亲子鉴定时,则无适用确认之诉之余地。

上海亲子鉴定http://www.shwydna.com/上海亲子鉴定

 上一条:这样的解释大概系着眼于保障上海dna亲子鉴定子女利益     下一条:办理户籍上上海亲子鉴定出生登记时,就必须以婚姻关系之夫为法律上之父来申报
上海亲子鉴定中心标志
在线问答 | 联系我们 | 搜索产品 | 网站地图 | 加入收藏 | 友情链接
业务服务中心:
1、上海市中心接待处:上海徐汇区肇嘉浜路333号(近大木桥路,地铁12号,9号线嘉善路5号口出来即到)
2、上海浦东:东方路潍坊路(近地铁2,4,6,9号世纪大道站)
服务热线:021-50499973 值班联系电话: 18916099613 样本邮寄地址: 邮政专用信箱上海125-053号信箱业务组收
网站名称:上海亲子鉴定基因检测中心 公司地址:上海嘉定高科技园区
网站ICP备案编号:沪ICP备10002824号 技术支持:星辰科技
本站热点:亲子鉴定dna亲子鉴定上海亲子鉴定上海dna亲子鉴定上海亲子鉴定中心